2016年1-3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分析
(一)总体情况
2016年1-3月,全省各地重点行业(领域)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信息的生产经营单位101447家,排查一般事故隐患69302项,整改率为97.6%;排查重大事故隐患10项,整改率为30.0%。累计落实治理资金10855万元。
(二)各(市)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016年1-3月,全省21个市(州)中,自贡、攀枝花、绵阳、南充、眉山、宜宾、广安、巴中、阿坝、甘孜等10个市(州)一般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其中:成都市排查一般隐患数量最多,为11163项,占总数的16.1%。全省共排查重大事故隐患10项,已整改完成3项,还未整改完成的7项已列入治理计划并达到“五到位”要求,由市(州)政府挂牌督办。
(三)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全省22个行业(领域)中,只有民爆器材生产行业(领域)一般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排查一般隐患数量前五位的行业(领域)是:危险化学品、其他工矿行业、建筑施工、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煤矿,合计占全省的52.3%;煤矿、其他工矿行业、公路养护施工和其他重点行业领域排查出重大隐患。
二、2016年1-3月隐患排查治理主要特点
(一)实际排查上报隐患排查治理统计信息的生产经营单位覆盖率同比提高。2016年1-3月,实际排查上报隐患排查治理统计信息的生产经营单位101447家,同比增加1318家,提高2.6个百分点。
(二)累计落实治理资金同比增加。2016年1-3月,累计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10855万元,同比增加2053万元,提高23.3%。
(二)重大隐患整改率同比降低。2016年1-3月,排查重大隐患10项,整改率30.0%,同比降低31.3个百分点。
(四)一般隐患数量和一般隐患整改率同比减少。2016年1-3月,全省排查一般隐患69302项,同比减少8859项;一般隐患整改率97.6%,同比降低0.6个百分点。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严格重大隐患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及时上报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重点做好道交通、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管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水上交通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不断加大“打非治违”和依法治理力度,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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