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全省水路交通法治和改革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6年02月05日 14时21分
来源:
交通运输厅
全省航务海事系统坚持厉行法治和改革创新,依法行政水平再上台阶。一是完善法规制度。制定出台《四川省渡口管理办法》、《〈四川省港口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涉及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30余件,建立完善《目标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28项,有效促进了全省水运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深化简政放权。清理规范省市县三级水路交通行政权力“三张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全省水路交通行政权力由296项合并优化为195项,精简101项,省本级保留42项。完成全省水路交通行政执法形象“五统一”建设,执法队伍社会形象显著提升。三是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全省航务海事机构基本划归行政类参公事业单位。完善船舶检验机制,统一全省船舶检验机构名称,省局获得C类船舶检验资质。与部长航局和泸州、宜宾两市政府建立“2+2”合作机制,合力推进长江黄金水道四川段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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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