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共机构节能超额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
为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加强与省发展改革、财政、住建、水利、统计等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形成运转顺畅、执行有力、监管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完善公共机构节能法律法规制度,制定省级地方规章1部、省级地方标准2部、相关制度4部,有的标准和制度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广泛开展试点示范工程,创建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72家,建设省、市节水型单位799家。规范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实施分户、分类、分项计量监控平台114套,有效提升公共机构节能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推进既有建筑及用能系统改造,实施办公建筑节能改造面积819.496万平方米,节水器具改造133011套,高效照明产品使用11123.317万只,推广新能源汽车580辆,建设太阳能和地热能项目286个。建立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74个,形成5087.34吨标煤的节能能力。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培育绿色生活价值观念,倡导合理消费,践行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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