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厅认真贯彻省委常委会精神 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突出抓好源头治理,大力提升绿色化水平。按照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决策部署,布点8万余个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推进产地环境污染治理,逐步扩大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与种植结构调整试点。突出抓好农药、兽药和肥料、饲料等主要农业投入品监管,推行高毒农药实名购买和定点经营制度。大力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探索建立高效低毒农药补贴机制和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补偿办法。到2020年,化肥、农药利用率分别达到40%,提高5个和4个百分点。
二是突出抓好标准化生产,大力提升品牌化水平。注重服务于优势产业发展,覆盖产业发展全过程,健全集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储运、加工、销售为一体的标准体系。到2020年,新制修订标准200项。依托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强化标准推广应用,到2020年,主要生产基地绿色防控面积达到30%以上,畜禽规模化养殖场比例到50%以上,水产标准化养殖达到60%以上。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建立品牌奖补政策。到2020年,认证“三品一标”产品达到5600个。通过品牌效益实现优质优价,以利益导向推动农业标准化发展。
三是突出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大力提升规模化水平。大力推行都江堰市蔬菜质量安全联盟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引领作用,在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社会化服务组织中推行生产记录、质量承诺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提高科学种养殖水平。通过发展“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推进生产环节托管、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将千家万户纳入安全生产轨道。到2020年,全省规模化经营面积达到2500万亩,比重提高到25%以上。
四是突出抓好体系队伍建设,大力提升规范化水平。加快9个市州、53个县级质检体系建设进度,加快“双认证”步伐,提高运行效率。加强乡镇监管服务站标准化建设,配备监管人员,确保每个乡镇服务站有2名以上监管人员,推行“一图、二书、三员、四定”监管规范。落实条件保障,重点加大检测车辆、办公设施、执法装备投入。加强产地质量监测,强化检测结果运用,严打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行为。
五是突出抓好追溯管理,大力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大网格化移动监管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全面推行网格化治理,建立责任网格、监管单元、责任人员、监管对象、监管事务一一对应的责任清单。到2020年,力争推广应用6000个网格化移动终端。深化追溯体系建设,推广成都“智慧动监”模式,以生猪、“三品一标”产品为重点,推广“耳标”和“二维码”,推动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产品实现可追溯。到2020年,新增3500个经营主体纳入追溯管理,牲畜“耳标”佩戴率达到100%。
六是突出抓好机制创新,大力提升社会化水平。深化省级农产品监管示范市(县)和国家农产品安全县“两个创建”活动,鼓励基层创新有效监管模式。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食用农产品追溯管理无缝衔接机制,构建生产、流通、加工、消费全程监管链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鼓励社会监督,推进社会共治共享。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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