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认定6个县(市、区)为省防震减灾示范县(市、区)
防震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及命名认定工作,2012年起由四川省在全国率先开展。2013年3月崇州市、西昌市、广元市朝天区、北川县、汶川县被认定为首批省级防震减灾示范县(市、区)。中国地震局高度评价并在全国推广四川省防震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认定工作经验、做法。2014年6月,中国地震局首批命名认定的全国防震减灾示范县(市、区)共11个,四川省占到5个,第一批防震减灾示范县(市、区)全部入选。
防震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认定工作的开展,有力推动了各地依法防震减灾,促进了四川省防震减灾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强化,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不断提高。近年来,四川省各地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并于防震减灾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实际,依法防震减灾,又涌现了一批组织领导有力、社会防御体系健全、综合减灾能力提升显著的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县(市、区)。
2015年12月,经四川省防震减灾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开展第二批防震减灾示范县(市、区)认定工作。依照《四川省防震减灾示范县(市、区)命名认定办法》,认定程序包括县(市、区)申报、市(州)政府推荐、省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组织材料测评、实地核查、公示、审定等6个环节。
四川省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地震局)牵头组织了由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政府应急办、省政府新闻办、省团委13个部门(单位)组成的认定工作组,于2016年3月至4月,对15个县(市、区)的申报材料进行测评,并于7月中旬对材料测评达85分以上的青川、石棉、金堂、宝兴、邛崃、绵阳安州6个县(市、区)进行了实地核查,一致认为6县(市、区)在县级区域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建设上取得了喜人的成绩和进步,各具特色、各有所长,显著提升了这些县(市、区)的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在全省具有示范推广意义。
11月7日,四川省政府第133次常务会议正式批准这6个县(市、区)为四川省防震减灾示范县(市、区)。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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