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8家科技企业孵化器通过国家免税资格审核
通过免税资格审核的孵化器,其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通过免税,将有力提升我省孵化载体建设的规模和速度,为孵化器内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必要保障,将有力促进我省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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