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我省将深化种苗体制机制改革
二是推进国有苗圃改革。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精神,参照试点省的做法,将国有苗圃一并纳入国有林场改革范畴,推进国有苗圃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种业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按照“分类经营、分类指导”的原则,将以生产城乡绿化、观赏花卉类苗木为主的商品经营型苗圃逐步推向市场,给予以生产林木良种苗木、珍贵树种苗木及生态林苗木为主的保障性苗圃重点扶持,推动育种人才、技术、资源向保障性苗圃流动,提高保障性苗圃的自主创新能力。三是推进招标体制改革。针对林木种苗的特殊性,改革现行“低价中标”单一采购模式,探索适应当前种苗采购的新型模式,研究出台采购管理办法。尤其是在核桃、油茶、油橄榄等木本粮油树种种苗发展中,全面推行“四定三清楚”(定点育苗、定点采穗、订单生产、定向供应,种源清楚、品种清楚、去向清楚),以保证品种纯正、品质优良,确保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成效。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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