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情况的公告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政府对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困难家庭予以生活补助的社会救助制度。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纳入社会保障资金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对各市州、县(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给予补助。截止到目前,省级财政共累计下达补助资金100.53亿元(含困难群众临时生活补助),其中:中央95.63亿元,省级4.9亿元。
2015年9月22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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