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制定出台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
该标准按照厉行节约、科学合理、保障需求、提高效率的原则制定,依据省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复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内的实有人员数、人员职级等综合设置,对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的实物量标准、价格上限标准和最低使用年限标准作出规定。同时要求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落实专人负责本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加强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和资产报表的统计报告工作,对购置、调入的资产进行验收、登记入账,对经报批处置的资产调整资产和财务台账,及时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登记,做到账卡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保障资产信息清晰完整。
标准为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省级单位审核批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计划、安排资金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加强资产配置管理和审批资产处置事项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执行依据,有利于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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