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改革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下达方式
新的资金下达方式根据全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规划,综合考虑各地规划任务总量、地质灾害隐患数量、威胁人数、工作绩效、地区建设成本差异系数等因素,结合全省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安排,计算确定各地专项转移支付额度。各地结合当前地质灾害实际情况,将资金匹配到具体项目并报财政厅备案。截至目前,我省已下达2015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专项资金21.5亿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工程治理、排危除险和小场镇、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和康定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治等项目,对推进全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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