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全面贯彻落实《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
一是提高贯彻落实《十条规定》的思想认识。要求各产煤市(州)、县(市、区)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要切实提高对总局出台《十条规定》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贯彻落实《十条规定》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二是加强《十条规定》的宣传教育。省局制作《十条规定》宣传挂图发各煤矿企业,各煤矿企业在井口显要位置张贴。各地、各煤矿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及短信、传单、标语、横幅、板报等宣传载体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十条规定》社会知晓度。每个煤矿企业必须将《十条规定》作为全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班前会、安全会、实操培训、典型事故案例等形式在8月中旬前组织全体职工开展《十条规定》学习培训并组织相应的考试,保证逐一考核过关,将《十条规定》宣贯到各管理层和一线班组职工,做到人人知晓、条条遵守。
三是严格对照《十条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各煤矿企业结合《关于开展煤矿瓦斯水害专项检查的通知》(川安监[2015]65号)要求,8月底前,对照《十条规定》,逐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把《十条规定》纳入日常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内容,逐条对照,深入开展瓦斯防治隐患排查治理,对查明的问题和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有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整改到位,每次对照检查情况必须建档备查。
四是强化《十条规定》的监督检查。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立即开展专项检查,将煤矿贯彻执行《十条规定》和本通知情况作为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违反《十条规定》和本通知的,必须依法责令停止作业、追究责任并按管理权限挂牌督促整改,整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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