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统计工作情况的通报
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统计工作考核办法》(川安办[2013]85号)要求,省安办对各市(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及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2015年上半年安全统计工作进行了分析,现将统计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5年上半年,已纳入全省安全统计综合考评的94个单位中,获得满分的有85个单位,占总数的88.54%,同比增加37个单位,提高77.07%。其中,21个市(州)有18个获得满分,占市(州)总数的85.71%,同比增加5个单位,提高38.46%;5个煤监分局有1个获得满分,占分局总数的20.00%,同比减少2个单位,下降66.67%;68家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有64家获得满分,占企业总数的94.12%,同比增加30个单位,提高88.24%。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单位未严格按要求开展统计报送工作,迟报、漏报现象仍然存在。3月份,广安市漏报行政执法统计报表;6月份,攀枝花市、泸州市迟报重大隐患整改进展情况表;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铁路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等4家单位均有漏报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报表现象。
(二)部分单位未按要求做好统计分析报送工作。川东分局、川西分局、川北分局均未上报《煤矿瓦斯抽采与利用情况》半年统计分析。
(三)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统计进展较慢。截止6月30日,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统计系统中,无企业填报报表的地区有:达州市、巴中市、甘孜州。填报企业数小于10家的地区有:自贡市、德阳市、雅安市、资阳市、阿坝州。
三、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加强各类统计报表报送工作。各单位要严格统计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对下级统计单位的督促指导力度,在规定时限内统计上报安全统计数据和有关情况。
二要进一步提高统计分析报告质量。各地区及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要结合安全统计数据,认真分析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前瞻性的建议意见。
三要进一步加大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统计工作力度。各单位要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全省2015年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统计工作的通知》(川安监函〔2015〕249号)要求,抓紧落实,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填报工作,以确保2015年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统计工作顺利完成。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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