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四川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3%
2015年上半年各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涨跌情况:
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2.6%。其中:粮食价格上涨2.8%,油脂价格下跌5.1%,猪肉价格上涨4.0%,禽类价格上涨5.7%,鲜蛋价格上涨0.9%,水产品价格上涨1.5%,鲜果价格上涨6.5%,鲜菜价格上涨4.0%。
烟酒类价格同比下跌2.3%。其中:酒类价格下跌8.4%。
衣着类价格同比上涨1.7%。其中:服装类上涨1.9%。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同比上涨0.4%。其中:耐用消费品价格下跌0.9%,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价格上涨7.0%。
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2.2%。其中:西药价格上涨0.6%,中药材及中成药价格上涨6.5%,医疗保健服务价格上涨1.6%,个人服务价格上涨4.9%。
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同比下跌0.9%。其中:交通工具价格无涨跌,车用燃料及零配件价格下跌15.4%,车辆使用及维修价格上涨1.6%,通信工具价格下跌2.9%。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同比上涨1.3%。其中:文娱用耐用消费品及服务价格下跌2.2%,文化娱乐类价格上涨3.0%,旅游类价格下跌4.1%。
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0.6%。其中: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下跌0.5%,水、电、燃料价格上涨0.2%,住房租金价格上涨1.3%。
附注:
1.指标解释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Price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其中同比是与上年同月价格比,环比是与上月价格比。由于月度环比指数反映的是一个较短时期内(一个月)的价格变动,往往更能灵敏的反映居民对物价波动的感受,但环比受季节、气候、节日和突发事件的影响大。
2.统计范围
四川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全省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等八大类、262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全省21个市州,19个区、县,超过4000家价格调查点,涵盖了农贸市场、大型百货店、连锁超市、购物中心、便利店、专业市场、专卖店等不同商业形态。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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