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工作服务民生 助力医保规范创新
自200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档案局共同颁布《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令第3号)以来,全省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心系民生,积极参与医保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创建工作,把抓好医疗保险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作为档案服务民生的重要内容。省档案局会同省医保局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培训指导、推动管理创新等举措,深入全省21个市(州),近50个区(县)进行业务指导、检查验收,在短短的3年内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医保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省医保局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经国家社保业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验收小组认定达到优秀等级;乐山、广安等17个市(州)医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经省医保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验收组认定达到优秀等级,全省优秀率达到了81%,得到了国家人社部社保中心的通报表扬。
省档案局历来高度重视包括医保业务档案在内的民生档案工作,近年来,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管理、社保档案管理、留守儿童档案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省档案局将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生档案工作,积极推进全省社保、机保等民生档案工作向规范化管理迈进,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在保障民生、服务民生中的独特作用。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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