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我省启动金融支持现代粮食产业基地建设工程

  • 2015年06月12日 16时41分
  • 来源: 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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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农业厅与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等部门联合印发《金融支持四川现代粮食产业基地建设工作方案》。这是新常态下我省首次针对现代粮食产业出台金融支持政策,标志着我省金融支持现代粮食产业基地建设工程正式启动。《方案》明确提出,首批安排57亿元支农再贷款,集中支持一批现代粮食产业基地建设。

      一、支持范围

      省政府批复建设的广汉市、仁寿县、宣汉县、西充县4个四川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基地;四川现代粮食产业基地扩面工程确定的60个建设县;成都市粮食高产高效综合示范基地县;四川国家级制种基地县。

      二、支持重点

      一是支持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基地内机耕道路、粮食烘储设施;以末级渠道和田间工程为重点,支持基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粮食批发、零售市场和粮食储备库建设。

      二是支持农业科技和机械化。重点支持具有市场前景和产业价值的粮食生产方面的农业科技创新项目,新技术推广和农产品生产加工技术升级项目,支持从事高效化肥、低毒农药、优良种畜种苗、特种饲料、农业机械生产经营和流通的企业发展,积极扶持优势种子繁育基地、仓储设备、新品种示范场和推广体系建设,加大对现代种业的支持力度,支持农业科技入户,引导龙头企业、专合社等主体促进农户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的提升,将其打造成为农业科技的教育培训基地和学校。扶持农户购置中小型农机具,不断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

      三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利率、期限、额度、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创新,合理调配信贷资源,做好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项金融服务工作,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三、支持政策

      一是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增强信贷投放。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安排12亿元支农再贷款限额专门用于支持40个粮食产业基地发展,同时对粮食生产重点县(市、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加支农再贷款45亿元,促进其扩大涉农贷款投放。同时规定,金融机构借用支农再贷款,对粮食生产基地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发放的贷款利率不高于支农再贷款利率4个百分点。

      二是有效调控金融政策,优化融资结构。着力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根据粮食生产重点县实际需求,适时调整信贷结构和投放节奏,将信贷资源向粮食生产重点县适度倾斜。引导全国性银行机构加大系统内信贷资源调剂力度,从授信审查、资金调度、绩效考核等方面对粮食生产重点县给予优先支持。

      三是强化财政金融配合,彰显财政引导。加强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推动整合各类财政奖补资金,推动落实税收优惠、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及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奖励等政策。

      四是不断增加信贷投放,保持总量增长。2015年-2020年,引导信贷资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力度投向粮食生产重点县(市、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信贷投放,力争全省粮食生产重点县(市、区)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且不低于全省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平均增速。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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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启动金融支持现代粮食产业基地建设工程

  • 2015年06月12日 16时41分
  • 来源: 农业厅
  •   日前,农业厅与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等部门联合印发《金融支持四川现代粮食产业基地建设工作方案》。这是新常态下我省首次针对现代粮食产业出台金融支持政策,标志着我省金融支持现代粮食产业基地建设工程正式启动。《方案》明确提出,首批安排57亿元支农再贷款,集中支持一批现代粮食产业基地建设。

      一、支持范围

      省政府批复建设的广汉市、仁寿县、宣汉县、西充县4个四川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基地;四川现代粮食产业基地扩面工程确定的60个建设县;成都市粮食高产高效综合示范基地县;四川国家级制种基地县。

      二、支持重点

      一是支持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基地内机耕道路、粮食烘储设施;以末级渠道和田间工程为重点,支持基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粮食批发、零售市场和粮食储备库建设。

      二是支持农业科技和机械化。重点支持具有市场前景和产业价值的粮食生产方面的农业科技创新项目,新技术推广和农产品生产加工技术升级项目,支持从事高效化肥、低毒农药、优良种畜种苗、特种饲料、农业机械生产经营和流通的企业发展,积极扶持优势种子繁育基地、仓储设备、新品种示范场和推广体系建设,加大对现代种业的支持力度,支持农业科技入户,引导龙头企业、专合社等主体促进农户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的提升,将其打造成为农业科技的教育培训基地和学校。扶持农户购置中小型农机具,不断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

      三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利率、期限、额度、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创新,合理调配信贷资源,做好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项金融服务工作,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三、支持政策

      一是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增强信贷投放。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安排12亿元支农再贷款限额专门用于支持40个粮食产业基地发展,同时对粮食生产重点县(市、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加支农再贷款45亿元,促进其扩大涉农贷款投放。同时规定,金融机构借用支农再贷款,对粮食生产基地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发放的贷款利率不高于支农再贷款利率4个百分点。

      二是有效调控金融政策,优化融资结构。着力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根据粮食生产重点县实际需求,适时调整信贷结构和投放节奏,将信贷资源向粮食生产重点县适度倾斜。引导全国性银行机构加大系统内信贷资源调剂力度,从授信审查、资金调度、绩效考核等方面对粮食生产重点县给予优先支持。

      三是强化财政金融配合,彰显财政引导。加强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推动整合各类财政奖补资金,推动落实税收优惠、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及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奖励等政策。

      四是不断增加信贷投放,保持总量增长。2015年-2020年,引导信贷资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力度投向粮食生产重点县(市、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信贷投放,力争全省粮食生产重点县(市、区)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且不低于全省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平均增速。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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