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绵阳创新创业可享安居补助 每人最高补助5万元
安居补助的对象群体为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2013年1月1日以来在绵阳自主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在绵阳科技型中小企业中从事创新创业活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已超过6个月的创新创业骨干人员。以上群体自2015年1月1日起在绵阳城区(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经开区、科创园区、仙海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享受安居补助。
安居补助分为三个层次,其中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生,按其购买该新建商品住房的房价总额4%发放安居补助,最高额度不超过2万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按其购买该新建商品住房的房价总额6%发放安居补助,最高额度不超过3万元;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按其购买该新建商品住房的房价总额8%发放安居补助,最高额度不超过5万元。
公积金贷款方面也有优惠政策。其中,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但每户不超过最高50万元贷款限额;对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可以从现行30%调整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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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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