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四川加快推进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

  • 2015年05月25日 16时08分
  • 来源: 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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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将全面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作为四川全面小康的重要指标,突出重点,集中攻坚,不断夯实建设生态文明美丽四川、推动“绿色化”发展的生态基础。

      一、坚持重点工程引领,生态屏障物质基础不断夯实

      充分发挥重点生态工程的主导引领作用,系统推进长江上游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近两年新增森林面积358.6万亩、森林蓄积328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35.75%,高出全国平均14.12个百分点。一是突出抓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四川水系众多,天然林与水资源具有很强的地域同构性。坚持把天然林保护放在维护生态和水安全的战略高度,全面禁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全面保护全省2.44亿亩天然林(包括天然起源商品林),大力开展人工公益林建设、天然林抚育更新,并将省级集体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提高到每年每亩15元,实现国家级与省级补偿标准并轨,省级财政年增加补偿资金5200多万元,其中成都市补偿标准高达30元每年每亩。二是巩固扩大退耕还林成果。统筹兼顾生态改善和农民增收,大力发展特色种养、林下经济、乡村生态旅游等产业,持续巩固全省1336.4万亩退耕地还林成果。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户意愿,继续在汶川和芦山地震灾区、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严重等生态脆弱地区实施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启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65万亩,占全国2014年度任务13%。全省退耕还林工程年涵养水源44亿吨,减少土壤侵蚀696万吨,生态服务价值1106.89亿元。三是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实施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秦巴生物多样性和大小凉山水土保持及生物多样性等生态保护工程,加强大熊猫、川金丝猴等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及康定云杉、西昌黄杉等一批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拯救性保护,推进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点状典型生态系统建设,建成国家级林业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77个,唐家河自然保护区入选全球首批23个最佳管理保护地绿色名录。同时,大力实施石漠化和沙化土地治理、川西藏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地质灾害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生态工程,芦山地震灾区恢复震损林地30.8万亩、大熊猫栖息地8.26万亩。

      二、加快发展绿色产业,生态屏障经济效益有力彰显

      围绕建设长江经济带,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发展特色生态产业,推动生态资源向绿色增长、绿色财富转化,全省林业总产值、农民人均林业收入分别突破2300亿元、1000元,提前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一是打造长江干流竹业经济集群。以川南泸州、宜宾两大竹资源大市为主体,培育竹林800万亩、竹企业600家,发展竹浆造纸、竹笋加工、竹旅游、竹编、竹工艺产业,实现年竹业产值140亿元。二是打造长江北部支流特色经济林集群。在川东、川北的沱江、涪江、嘉陵江、渠江等支流,建立特色经济林基地2050万亩,发展核桃、油橄榄、木耳、杜仲、银杏等特色经济林果业,实现年产值300亿元。三是打造岷江中下游林板家具产业集群。在成都平原地区建成工业原料林基地340万亩,培育木竹加工企业1900余家,年产家具1400万件(套),年销售收入170亿元,林业板式家具产销量居全国首位。四是打造金沙江中下游亚热带林果经济集群。在川西南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下游干支流,发展芒果、石榴、核桃、油橄榄、青花椒等经济林果850万亩,积极发展“生态型阳光康养”产业,实现年产值80亿元。五是打造川西长江源头生态旅游集群。在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岷江上游干支流及源头地区,发展特色森林生态旅游,年接待游客960万人次,实现旅游直接收入90亿元。

      三、加快推进重点改革,生态屏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突出生态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生态保护依法治理,依靠更加健全完善的法制体系和生态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一是完善生态保护法制体系。在制定落实《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四川省退耕还林条例》的基础上,颁布实施了《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等法规。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建立联合综合执法机制,省委政法委牵头8个部门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亮剑行动”。二是构建生态保护空间格局。出台《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定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31.8万平方公里,省级以上禁止开发区域11.5万平方公里,分别占全省幅员的65.4%和23.6%。发布《四川省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四川林业生态红线划定报告》,划定全省森林红线2.7亿亩、林地红线3.54亿亩、湿地红线2500万亩、沙区植被红线1320万亩。三是建全生态保护修复机制。出台《完善生态脆弱地区生态修复机制专项改革方案》,着力系统推进沙化土地、退化湿地、石漠化土地、干旱干热河谷和地震灾区生态修复。将森林覆盖率纳入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启动了省级湿地补偿试点。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41%的国有林场明确公益属性纳入地方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四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出台《四川省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建立完善集体林权流转、抵押贷款、专合组织培育、森林保险等管理办法,探索建立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经济林木(果)权证等制度。全省累计流转林地1912万亩、金额39.4亿元,抵押林地486万亩、金额89亿元。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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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加快推进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

  • 2015年05月25日 16时08分
  • 来源: 林业厅
  •   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将全面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作为四川全面小康的重要指标,突出重点,集中攻坚,不断夯实建设生态文明美丽四川、推动“绿色化”发展的生态基础。

      一、坚持重点工程引领,生态屏障物质基础不断夯实

      充分发挥重点生态工程的主导引领作用,系统推进长江上游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近两年新增森林面积358.6万亩、森林蓄积328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35.75%,高出全国平均14.12个百分点。一是突出抓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四川水系众多,天然林与水资源具有很强的地域同构性。坚持把天然林保护放在维护生态和水安全的战略高度,全面禁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全面保护全省2.44亿亩天然林(包括天然起源商品林),大力开展人工公益林建设、天然林抚育更新,并将省级集体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提高到每年每亩15元,实现国家级与省级补偿标准并轨,省级财政年增加补偿资金5200多万元,其中成都市补偿标准高达30元每年每亩。二是巩固扩大退耕还林成果。统筹兼顾生态改善和农民增收,大力发展特色种养、林下经济、乡村生态旅游等产业,持续巩固全省1336.4万亩退耕地还林成果。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户意愿,继续在汶川和芦山地震灾区、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严重等生态脆弱地区实施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启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65万亩,占全国2014年度任务13%。全省退耕还林工程年涵养水源44亿吨,减少土壤侵蚀696万吨,生态服务价值1106.89亿元。三是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实施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秦巴生物多样性和大小凉山水土保持及生物多样性等生态保护工程,加强大熊猫、川金丝猴等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及康定云杉、西昌黄杉等一批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拯救性保护,推进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点状典型生态系统建设,建成国家级林业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77个,唐家河自然保护区入选全球首批23个最佳管理保护地绿色名录。同时,大力实施石漠化和沙化土地治理、川西藏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地质灾害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生态工程,芦山地震灾区恢复震损林地30.8万亩、大熊猫栖息地8.26万亩。

      二、加快发展绿色产业,生态屏障经济效益有力彰显

      围绕建设长江经济带,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发展特色生态产业,推动生态资源向绿色增长、绿色财富转化,全省林业总产值、农民人均林业收入分别突破2300亿元、1000元,提前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一是打造长江干流竹业经济集群。以川南泸州、宜宾两大竹资源大市为主体,培育竹林800万亩、竹企业600家,发展竹浆造纸、竹笋加工、竹旅游、竹编、竹工艺产业,实现年竹业产值140亿元。二是打造长江北部支流特色经济林集群。在川东、川北的沱江、涪江、嘉陵江、渠江等支流,建立特色经济林基地2050万亩,发展核桃、油橄榄、木耳、杜仲、银杏等特色经济林果业,实现年产值300亿元。三是打造岷江中下游林板家具产业集群。在成都平原地区建成工业原料林基地340万亩,培育木竹加工企业1900余家,年产家具1400万件(套),年销售收入170亿元,林业板式家具产销量居全国首位。四是打造金沙江中下游亚热带林果经济集群。在川西南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下游干支流,发展芒果、石榴、核桃、油橄榄、青花椒等经济林果850万亩,积极发展“生态型阳光康养”产业,实现年产值80亿元。五是打造川西长江源头生态旅游集群。在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岷江上游干支流及源头地区,发展特色森林生态旅游,年接待游客960万人次,实现旅游直接收入90亿元。

      三、加快推进重点改革,生态屏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突出生态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生态保护依法治理,依靠更加健全完善的法制体系和生态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一是完善生态保护法制体系。在制定落实《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四川省退耕还林条例》的基础上,颁布实施了《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等法规。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建立联合综合执法机制,省委政法委牵头8个部门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亮剑行动”。二是构建生态保护空间格局。出台《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定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31.8万平方公里,省级以上禁止开发区域11.5万平方公里,分别占全省幅员的65.4%和23.6%。发布《四川省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四川林业生态红线划定报告》,划定全省森林红线2.7亿亩、林地红线3.54亿亩、湿地红线2500万亩、沙区植被红线1320万亩。三是建全生态保护修复机制。出台《完善生态脆弱地区生态修复机制专项改革方案》,着力系统推进沙化土地、退化湿地、石漠化土地、干旱干热河谷和地震灾区生态修复。将森林覆盖率纳入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启动了省级湿地补偿试点。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41%的国有林场明确公益属性纳入地方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四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出台《四川省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建立完善集体林权流转、抵押贷款、专合组织培育、森林保险等管理办法,探索建立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经济林木(果)权证等制度。全省累计流转林地1912万亩、金额39.4亿元,抵押林地486万亩、金额8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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