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厅公路局下发加强汛期公路路况信息报送工作通知
一是各市(州)、县(市、区)国省干线公路断道信息应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
二是各市(州)公路交通部门应落实路况信息值班制度,路况信息专用服务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
三是各市(州)省级路况信息员应认真做好本地区公路路况信息收集、核实工作,按全省路况信息报送的统一格式编辑短信,及时上报;
四是预计断道12小时以上的灾害断道信息,除向省局路况信息专用服务电话报送外,还应同时登录四川公路网站后台报送,通过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公路抢通后,抢通信息应在1小时内报送;
五是全省国省干线公路通阻信息由厅公路局协调四川交通广播电台、四川电视台新闻频道、省通信管理局向社会公众发布。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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