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建立天府新区司法行政联动协调工作机制
一、统一思想认识,全力服务新区建设
会议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充分认识建设天府新区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的延伸和拓展,是省委省政府将四川融入长江经济带的战略举措。要充分认识司法行政在助推天府新区建设中的功能和作用,认真分析新形势、主动研究新问题,全力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深化矛盾纠纷调处,积极调动法律服务资源,加强法律服务保障,在机制创新上下功夫,在内联外达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实效,主动助力天府新区建设。
二、突出工作重点,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针对天府新区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征地拆迁补偿、劳动纠纷、环境污染、新区流动人口管理等社会服务保障不配套、社会事务管理不同步的问题,司法厅要求天府新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加强与干部群众的沟通,充分运用协商、调解、诉讼、行政、仲裁等多种方式解决建设中的问题。一是深入推动“法律七进”,强化法治宣传,开展基层法治创建,为天府新区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二是有效发挥司法行政专业优势,主动为党委政府担当法律顾问,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尽力减少天府新区建设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三是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竭力为每个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确保当事人能够通过法律的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切实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参与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领域内的纠纷化解,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五是将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纳入网格化管理,依法加强监督管理,有效加强教育矫正,切实做好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为天府新区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工作联动机制
由于天府新区建设时间跨度长,又分属多个行政区域,需要协调沟通的事情较多,必须从全局考虑,从长远着想,着眼机制建立,在机制的框架下解决重大、跨区域问题。为此,司法厅提出建立天府新区司法行政联动协调工作机制。一是成立天府新区司法行政工作协调小组,由省司法厅厅长陈明国任组长,天府新区三市、七县(市、区)司法行政工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省、市、县三级各确定一名联络员,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解决天府新区内出现的属于司法行政职能范畴且三市之间无法协调解决的问题;二是建立三地直接联系机制,由省司法厅牵头制定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等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做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情况互通、宣传同步、纠纷联调、矛盾联控;三是建立对外衔接协调机制,对三市共同涉外涉新的司法行政问题,统一行动、统一口径、统一解决。
责任编辑:
刘化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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