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厅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坚持“两个到位”。一是通过厅党委中心组学习、厅党委(扩大)会等各种形式,将中央、部党组及省纪委关于落实党委一班人主体责任的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及时传达,牢固树立厅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确保落实主体责任的认识到位;二是厅党委制定下发《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厅党委班子成员、市州国土资源局党委(党组)及纪委(纪检组)工作责任,任务分解到位。
(二)践行“三个带头”。一是带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把手”分别与直属事业单位及21个市州局局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4个责任、7个大项52个小项任务。厅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处(室、局)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带头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厅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2次,布置中心组专项学习7次。厅领导带头填写做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账并做好工作记录。三是带头规范权力运行,严格落实党委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程项目实施、监管等行政行为。
(三)落实“四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廉政教育和约谈制度。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冬生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新要求和全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各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对重点岗位和市州局一把手进行经常性的提醒、教育和警示。厅班子成员结合业务工作和重点案例,对分管部门和基层业务领导开展廉政教育和约谈。二是对系统内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亲自过问,掌握案件整体情况,主动分析案发原因,积极研究对策措施。三是严格落实依法治省决定,研究如何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了进一步防范土地矿权出让的廉政风险,由我厅牵头,代省政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规定》,并下发实施意见对各市州如何严格执行“两个规定”提出了要求。四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带头转变作风,细化措施,带动本系统“四风”问题明显好转。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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