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2015年第4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兼并重组、整顿关闭工作整体部署,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15号)和省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再关闭一批小煤矿工作的紧急通知》(川煤重组〔2014〕2号)要求,通过攀枝花、巴中两市人民政府的努力,上报了2处关闭煤矿名单,淘汰落后产能15万吨/年,现予以公告。请攀枝花、巴中两市人民政府在2015年6月底前,做好关闭矿井后续工作。
四川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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