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我省13个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完成审查验收

  • 2015年03月18日 14时52分
  • 来源: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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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截止今年3月初,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有关专家,对我省13个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进行了审查验收。验收组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开发区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函〔2014〕31号)和《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2014年度试行)、《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数据库标准》(2014年度试行)、《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制图规范》(2014年度试行)的有关要求,听取了项目承担单位关于工作情况、技术成果、自查情况的汇报,审查了报告、表格、图件等相关成果及资料,提出了需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并原则通过了技术审查。

      通过审查验收的13个国家级开发区分别是: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四川绵阳出口加工区、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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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13个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完成审查验收

  • 2015年03月18日 14时52分
  • 来源: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   截止今年3月初,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有关专家,对我省13个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进行了审查验收。验收组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开发区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函〔2014〕31号)和《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2014年度试行)、《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数据库标准》(2014年度试行)、《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制图规范》(2014年度试行)的有关要求,听取了项目承担单位关于工作情况、技术成果、自查情况的汇报,审查了报告、表格、图件等相关成果及资料,提出了需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并原则通过了技术审查。

      通过审查验收的13个国家级开发区分别是: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四川绵阳出口加工区、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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