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四部门就加强林业植物及其产品检疫监管提出工作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对林业植物及其产品运输、邮寄环节的检疫监管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工作职责,共同协调配合做好林业植物及其产品运输、邮寄环节的检疫监管,为推进美丽四川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通知》要求各交通运输单位、寄递企业在承运、收寄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时,必须查验检疫证,检疫证须在有效期内,一车一证,并随货同行。对没有检疫证的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一律不得承运和收寄。
《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作,积极参与林业植物检疫工作协作会和联合检疫执法行动。林业植物检疫人员在车站、货场等有关场所执行检疫任务时,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通知》要求林业植物检疫机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在车站、货场等地张贴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防治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相关政策规定,为加强林业植物及其产品检疫监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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