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安办春节安全温馨提示
各单位要按照全省正在开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部署,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确保节日期间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运转。节日停产的企业要做好放假前的各项安全检查,落实停产期间的各项安全措施。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请拨打12350进行举报。
春节期间,家庭用电量可能增加,家用电器不能超负荷使用,用完后要随手关闭电源;一旦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燃气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开关电器或在室内接打电话。出门前,请查找家中安全隐患,清除室内阳台、楼道可燃物,关闭电器、燃气开关,紧闭窗户,谨防室外飞火引发火灾;电动车要尽量在室外充电,避免长时间充电。
春节出行时,乘坐汽车、火车等各类交通工具,不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不乘坐非法车(船)、超载车(船)。自驾出行要提前检查车辆状况,遵守交通法规,小心谨慎驾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超员、超速,不占用应急车道。
购买烟花爆竹,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公司或商店购买。在指定的地点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高压线、易燃物、窨井附近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对着人群、车辆、建筑物燃放烟花爆竹。儿童在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有成人监护,严禁向窨井内投放已点燃的鞭炮。
春节期间,外出购物或旅游要提前熟悉所在场所的周围环境,了解疏散通道位置和逃生路线。如遇突发事件,要迅速有序撤离,不可贪恋财物,更不能返回火场等危险场所拿取财物。入住宾馆酒店时,留意安全出口的位置,熟悉逃生方向和路线,留意灭火器、防烟面罩等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在景区游玩时,遵守景区的安全规定,有序游玩,不要随便吸烟、乱扔烟头。进入山林景区,不要在山上野炊生火,防止引发火灾。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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