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启动实施
目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已正式印发全省公车改革总体方案、省本级机关公车改革实施方案。我省将按照中央公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精神,全面落实我省公车改革总体方案,按照坚持方向、应改尽改等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公车改革,力争在2015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四川藏区(含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木里县)参照西藏自治区相关政策和进度执行。
四川省公车改革总体方案明确,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它车辆。省级部门保留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最多不超过5辆。
按照省级机关公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省级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划分为5个层级,具体标准为:厅(局)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每人每月6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机关工勤每人每月300元,公务交通补贴从车辆封存停驶当月开始计发。同时要求,要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创新公务出行保障方式,多措并举保障普通公务出行;要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和舆论引导,确保我省公车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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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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