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再次调整森林保险政策
《通知》明确提出,为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市场开放程度,今后,四川省不再确定含政策性森林保险在内的农业保险保险公司名单。各地可通过政府采购、比选、综合评定、招投标等方式,按“优胜劣汰”原则自主选择承保机构。
《通知》还对承保机构的服务能力建设、工作规范性、保险产品创新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责任编辑:
雷晓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