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高校招录新增的7县享受民族地区照顾政策

  • 2014年05月21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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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今年根据省政府关于宣汉等7县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的通知精神,我省高校招生录取中,新增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7个县享受少数民族地区政策待遇。

      根据今年的实施规定,享受少数民族地区政策待遇的少数民族考生,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含本科提前批中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院校)加25分,其他院校加50分;汉族考生,本科第一批院校加10分,其他院校加25分。同时规定,在2011年8月31日(含)以前有地域性照顾政策县(市、区)正式户籍的考生才能享受所在地照顾政策。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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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招录新增的7县享受民族地区照顾政策

  • 2014年05月21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教育网
  •   近日,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今年根据省政府关于宣汉等7县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的通知精神,我省高校招生录取中,新增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7个县享受少数民族地区政策待遇。

      根据今年的实施规定,享受少数民族地区政策待遇的少数民族考生,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含本科提前批中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院校)加25分,其他院校加50分;汉族考生,本科第一批院校加10分,其他院校加25分。同时规定,在2011年8月31日(含)以前有地域性照顾政策县(市、区)正式户籍的考生才能享受所在地照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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