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隐患排查。各级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的安全监管和检查,重点检查车辆电路、油路等管路设施及机械制动系统、消防设施、安全设施、CNG燃气系统、车门手动应急开关灯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备完好。对存在漏油、漏气、漏液和电路、管路老化问题及没有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器材的车辆,要责令营运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停车整改。加大对营运公交车辆及出租汽车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应急演练以及机动车初起火灾事故扑救等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三是加强城市公共交通日常管理工作,切实筑牢城市公共交通安全营运防线。要求各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企业加大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管控和检查力度,严禁危险品上车;加快重点线路高峰时段公交车发班频率、新开通支线公交线路、新投放公交车辆、设置公交专用道、适度控制上车乘客数量等措施,切实缓解高峰时段公交车内拥挤现象,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调整出租汽车高峰时段交接班制度,确保乘客及时有效出行;监督公交运输企业加强公交车日常安全检查,强化和落实营运车辆发班前、行驶中和收班后的“三检”制度以及车辆附属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车辆处在良好的技术状态;监督客运企业和有条件的公交场站指定专人设置专门岗位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进行查堵,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管理规定。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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