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林业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报告》称:2013年,全省林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162”工作思路,在大力建设生态林业的同时,积极发展民生林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全省林业产业呈现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良好态势。
2013年,全省林业产业发展再上台阶,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2030.2亿元,同比增长16.2%;农民人均林业收入870元,同比增长16.0%。林业产业总投入再创新高,达到237.7亿元,同比增长18.0%。全年共培育林业产业基地653.8万亩,产业基地总规模达到8837.3万亩,其中建成现代林业产业基地1788万亩。林产加工结构继续调整,主要林产品加工能力总体平稳。木竹人造板产能同比增长13.0%,达1136.7万立方米,木竹家具产能保持在3000万件(套)以上,特色经济林产品加工能力达225.9万吨,竹浆造纸和板式家具产能居全国第一位。林业产业园区对区域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林业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彰显,四大产业集群优势初现,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开局良好,全省林业产业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稳步推进。
《报告》指出:2013年全省林业产业发展总的来说取得了新成效,但我省林业产业仍然“大而不强”,助农增收的潜力还未得到充分发挥。一是发展基础薄弱。林地生产力低、造林良种使用率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信息技术营销服务匮缺等因素严重制约了现代林业产业的发展。二是产品附加值低。林产品精深加工不足、产品档次低、市场竞争力弱,对整个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拉动作用不强。三是发展机制不活。一些地方发展林业产业的改革创新意识不强,一些地方尚未找准比较优势与区域特色,低水平重复建设比较严重,发展效益差。
《报告》提出: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执行“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省林业产业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绿色发展、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基本取向,围绕“162”林业工作思路,以助农增收为核心,六大产业为重点,四大集群为突破,着力深化改革、创新机制、调整结构、优化布局,努力做好以下几点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培育现代林业产业基地。根据规划,指导各地结合林业、扶贫、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工程和项目,大力培育木竹工业原料林、木本粮油、木本药材、珍贵林木、特色干果、森林蔬菜等优质、高效的现代林业产业基地。以产业基地为载体,因地制宜地发展林下种植、生态养殖或生态旅游,做大林下经济,满足人们对林产品的多样化需求。
二是推进林产品加工。按照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围绕主导优势产业,在资源集中和加工条件较好的地方积极引进、培育以木本油料、特色果品、中药材、菌类为主的林产品综合利用企业。积极鼓励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开展初级加工和产品的商品化处理,努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就业机会,让农民从加工环节获取更多收益。
三是创新发展机制。积极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专合组织、专业大户、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加快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和品牌化经营。鼓励产学研结合,支持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用科技入股,推动科学技术与产业经济深度融合。开展“万亩林亿元钱”循环立体经营模式示范推广,努力提升林地综合效益。
四是强化示范带动。整合资源和政策,加大对现代林业重点县、林业产业园区、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使之尽快发挥效益,带动相关区域发展。着力建立统筹协调、资源共享、利益均沾的区域联动机制,加快成都平原区林板家具产业集群、川南竹产业集群、川东北特色经济林产业集群及川西生态旅游产业集群建设,构建全省林业经济增长极。
五是深化林业改革。围绕盘活林权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进一步完善集体林资产评估、林权流转、入股经营等制度。推进国有林区改革,创新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加大国有林区生态经济模式研究、示范力度,努力拓展我省林业产业发展空间。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积极开展林业产业市场化改革,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林业产业建设,增强发展活力。
六是健全服务体系。继续加强基层林业服务体系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产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县、乡(镇)林业资源保护、科技推广和林产品质量检验、认证与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积极构建集市场信息、技术推广、生资供给、融资贷款、林产品展销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网络平台,用全覆盖的服务支撑现代林业产业发展。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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