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好公路防汛抢通保通工作 确保汛期公路安全畅通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求各级公路交通部门进一步健全汛期公路应急工作机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分工协作、责任明确的汛期抢通保通安全责任体系,将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单位、到部门、到个人,加强组织领导,把汛期抢通保通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二是全面排查隐患,加强监测预警。要求各级公路交通部门在汛前对辖区内水毁易发路段、地质灾害隐患路段、高填深挖路段和桥涵、隧道、防护工程、安全设施及道班用房等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建立完善隐患台帐。对查出的隐患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限期逐一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根治的隐患,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加强风险管理。同时,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做到及时发现,科学处置,果断避让;对正在治理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抓紧施工,尽早完成。
三是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要求各级公路交通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和细化公路应急抢险预案,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防汛措施。要求选派精干人员组建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机械设备,提高通讯保障,加强人员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队伍应急抢险能力。同时,结合养护中心和养护管理站建设,合理布局保障队伍和设备。
四是加强养护巡查,及时抢通公路。要求各级公路养护和路政部门认真落实公路巡查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巡查工作协调与信息互通机制,加强汛期公路巡查。国省干线公路及其桥梁和重要旅游公路每天至少巡查一次,重要县道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建好巡查台帐。对公路塌方在2000立方米以内的,原则上1天内抢通,一般路基缺口原则上1天内抢通便道,困难路段原则上不超过3天。对不能及时修复的损毁路段,要求尽快修筑便道或制定切实可行的绕行方案。
五是强化汛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要求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要落实防汛责任,制定施工现场的防汛抢险预案;对边通车边施工的道路,在地质病害严重和危险路段要设专人值守,监测险情,指挥车辆通行,确保通行安全;加强施工驻地安全管理,工棚应搭建在不受洪水、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安全地带,确保施工人员安全;规范机械设备及施工材料的堆放,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六是切实加强汛期桥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桥梁安全“十项制度”,做到责任清晰,规章制度健全,投入满足需求,分类处置及时,监督检查到位。要求立即着手对管辖范围内的桥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逐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四类桥梁和五类桥梁必须立即关闭交通,三类桥梁必须采取限载限速等交通管制措施,以确保桥梁安全运营。汛情来临时加强监测,洪峰过后及时进行技术状况检测。
七是做好应急值守,及时报送信息。要求各级公路交通部门必需设置专门的防汛值班室,从5月1日开始,实行防洪昼夜值班,夜间及节假日值班人员必须在防汛值班室值班。同时,按相关规定做好灾情信息的报送工作。要求在4月15日前将2014年防汛保通预案、隐患台帐、防汛保通机构组成人员、联系人名单、值班电话、抢险应急队伍及设备布置图表等报厅公路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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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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