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2014年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要点

  • 2014年03月04日 00时00分
  • 来源: 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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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年,我省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全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围绕“162”林业发展总体思路,以“创新改革、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落实责任”为举措,以实现“双增”为目标,森林面积和蓄积分别增加182万亩和1600万立方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资源管理改革创新。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不动产统一登记、自然资源用途管制与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等问题,研究林地保护管理、集体林采伐管理、森林分类经营、国有森林资源管理等方面相应的机制、制度、政策与举措。推行市县级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推进林木采伐管理改革政策落实,进一步下放林木采伐审批权限,积极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研究集体天然商品林经营管理政策、林地红线管理办法,以及适应政府目标考核、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的森林资源监测指标和方法。

      (二)进一步完善管理和强化执法。认真执行凭证采伐、限额采伐、天然林商品性禁伐、林地用途管制与定额管理、凭证运输和经营加工木材等制度规定。严守生态红线和林地红线。制定使用林地定额管理办法、占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监督检查办法、树木采挖管理办法。修改占用征收林地附着物补偿办法。实行“依规划管地,依规划批地”。做好省级提高森林植被恢复费相关工作。重点加强低产林改造、森林抚育采伐管理。启动“十三五”采伐限额编制。进一步推行木材运输流动巡查和违法木材运输案件追溯制度。继续做好林业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开展使用林地、林木采伐和木材流通监督检查。结合“亮剑行动”,开展使用林地和木材流通清理整治。及时查办、转办、督办领导批示、上级交办和群众信访等案件。督促查办一批破坏林地和林木资源的重大案件。

      (三)进一步加强资源管理基础保障。推进林地变更调查,完善全省林地“一张图”建设。规范和加强林地与公益林等基础数据管理。严格公益林新增和退出管理。大力推进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国有林经营方案编制。建立健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启用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调整完善木材检查站布局。加强下放审批权限事项的监管。开展森林资源管理人员培训教育。召开全省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会议。

      (四)进一步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简化采伐审批程序,进一步搞好林农采伐的指导和服务。继续支持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建设,积极做好占用征收林地的管理和协调服务。支持和规范输电线路建设使用林地。搞好灾后重建使用林地、林木采伐的指导、管理和服务。支持和重点保障森林抚育、松材线虫病除治、重点民生项目所需采伐限额。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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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要点

  • 2014年03月04日 00时00分
  • 来源: 林业厅
  •   2014年,我省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全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围绕“162”林业发展总体思路,以“创新改革、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落实责任”为举措,以实现“双增”为目标,森林面积和蓄积分别增加182万亩和1600万立方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资源管理改革创新。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不动产统一登记、自然资源用途管制与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等问题,研究林地保护管理、集体林采伐管理、森林分类经营、国有森林资源管理等方面相应的机制、制度、政策与举措。推行市县级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推进林木采伐管理改革政策落实,进一步下放林木采伐审批权限,积极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研究集体天然商品林经营管理政策、林地红线管理办法,以及适应政府目标考核、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的森林资源监测指标和方法。

      (二)进一步完善管理和强化执法。认真执行凭证采伐、限额采伐、天然林商品性禁伐、林地用途管制与定额管理、凭证运输和经营加工木材等制度规定。严守生态红线和林地红线。制定使用林地定额管理办法、占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监督检查办法、树木采挖管理办法。修改占用征收林地附着物补偿办法。实行“依规划管地,依规划批地”。做好省级提高森林植被恢复费相关工作。重点加强低产林改造、森林抚育采伐管理。启动“十三五”采伐限额编制。进一步推行木材运输流动巡查和违法木材运输案件追溯制度。继续做好林业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开展使用林地、林木采伐和木材流通监督检查。结合“亮剑行动”,开展使用林地和木材流通清理整治。及时查办、转办、督办领导批示、上级交办和群众信访等案件。督促查办一批破坏林地和林木资源的重大案件。

      (三)进一步加强资源管理基础保障。推进林地变更调查,完善全省林地“一张图”建设。规范和加强林地与公益林等基础数据管理。严格公益林新增和退出管理。大力推进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国有林经营方案编制。建立健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启用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调整完善木材检查站布局。加强下放审批权限事项的监管。开展森林资源管理人员培训教育。召开全省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会议。

      (四)进一步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简化采伐审批程序,进一步搞好林农采伐的指导和服务。继续支持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建设,积极做好占用征收林地的管理和协调服务。支持和规范输电线路建设使用林地。搞好灾后重建使用林地、林木采伐的指导、管理和服务。支持和重点保障森林抚育、松材线虫病除治、重点民生项目所需采伐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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