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免除困难高中生学费 45万名学子受益
为切实减轻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帮助其子女顺利完成普通高中学业,四川省委、省政府启动实施了普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并将其作为2014年19件民生实事之一。从2014年春季学期起,按每生每学期300元、每学年600元的标准和在校生30%的比例,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所有残疾学生)的学费。免学费所需资金由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财政共同分担,全省45万名高学生将从中获益。
目前,该项工作进展顺利,省级财政承担的免学费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地市、州。春季开学前已经收取的2014年春季学期学费,学校将按政策规定退还学生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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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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