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四川省人民政府第三批下放3项涉林行政审批项目

  • 2014年03月18日 00时00分
  • 来源: 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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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第三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审核。12月27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取消和下放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川府发[2013]63号),决定第三批取消、下放43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有3项涉林审批项目在本次清理决定中,由省林业厅下放给市(州)林业部门行使。

      一是2011年保留项目第246项“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特定活动审批”的1个子项:“进入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科学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

      二是2011年保留项目第249项“林木采伐许可”的5个子项:1、市(州)以上所属的国有单位林木采伐许可;2、征占用林地林木采伐许可;3、自然灾害危害林木采伐许可;4、未设立经营机构的国有林木采伐许可;5、天然林、防护林、非国有的特种用途林抚育和更新性质等的采伐许可。

      三是2011年保留项目第252项“外国人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进行野外考察、标本采集或拍摄电影、录像审批”的3个子项:1、野外考察审批;2、拍摄电影审批;3、录像审批。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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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政府第三批下放3项涉林行政审批项目

  • 2014年03月18日 00时00分
  • 来源: 林业厅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第三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审核。12月27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取消和下放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川府发[2013]63号),决定第三批取消、下放43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有3项涉林审批项目在本次清理决定中,由省林业厅下放给市(州)林业部门行使。

      一是2011年保留项目第246项“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特定活动审批”的1个子项:“进入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科学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

      二是2011年保留项目第249项“林木采伐许可”的5个子项:1、市(州)以上所属的国有单位林木采伐许可;2、征占用林地林木采伐许可;3、自然灾害危害林木采伐许可;4、未设立经营机构的国有林木采伐许可;5、天然林、防护林、非国有的特种用途林抚育和更新性质等的采伐许可。

      三是2011年保留项目第252项“外国人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进行野外考察、标本采集或拍摄电影、录像审批”的3个子项:1、野外考察审批;2、拍摄电影审批;3、录像审批。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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