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达高速2月15日起试收费
2014年02月14日 00时00分
来源:
交通运输厅
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巴达高速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川交发【2014】3号),自2014年2月15日起至2017年2月14日止,巴达高速公路按照政府还贷公路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一类车基价标准按0.50元/车•公里执行,通过特长隧道的车辆按一类车基价适当加收车辆通行费,共计加收18元,小车跑完全程需要73元。货车按照省交通厅、物价局《关于联网高速公路实施货车计重收费的批复》(川交发〔2007〕14号)及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对正常装载合法运输车辆通行费实行优惠的通知》(川交发〔2014〕1号)要求和计重收费标准同步实施计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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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