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推广沼气集中供气 解决新村聚居农户用气
新村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建设投资少、见效快,当年就可实现供气。作为项目推广,我省采取了“先建后补”方式进行补助,省财政每户补助5200元(由养殖场业主承担的工程每户补助2600元,余额由业主自筹),地方财政每户补助800元,用气农户每户自筹500元。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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