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森林公安派出所规范建设初见成效
一是保证了林区防控力量的最大化。经过清理整治,全省30多名被抽调、借用的派出所民警回到了原岗位,攀枝花、凉山、巴中等地采用招聘协警、文职人员的方式补充派出所警力,林区防控力量得到明显增强。
二是实行分类管理与指导,加强了岗位履职能力,保障派出所民警在林区管控、打击处理、服务群众等方面能力的不断提升。市、州先后对全省205个派出所进行了分类管理,其中一类派出所49个,二类派出所138个,三类派出所18个。根据派出所类别制定了不同工作目标,实行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派出所上档升级。
三是进一步凸显了派出所拳头尖刀作用。我省依托派出所连续三年取得了侦破刑事案件上千件,查处治安、林政案件上万件的优异成绩,派出所办理涉林案件数量占森林公安办案总数的70%以上。
四是以开展等级评定为载体,加强了派出所规范化管理。通过开展派出所等级评定工作,统一规范了派出所各项管理制度和公开办事制度,统一了新的派出所外观标识,落实了“以林为业,以警为荣"的思想内涵。截至2014年,全省有公安部命名的一级派出所5个,国家森林公安局命名的二级派出所20个,省森林公安局命名的三级派出所42个。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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