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公告
按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的相关规定,现将2014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98号)精神,地市级图书馆、文化馆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经费补助标准为每馆每年50万元,县级图书馆、文化馆补助标准为每馆每年20万元,乡镇文化站补助标准为每站每年5万元,中央财政负担80%,地方财政负担20%。全省共有市级图书馆22个、县级图书馆165个;市级文化馆21个、县级文化馆183个、乡镇文化馆(站)4375个;市级美术馆4个、县级美术馆6个。截至2014年10月,省财政下达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专项资金27542.65万元(中央资金25308万元,省级资金2234.65万元)。
附件:2014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分配表
四川省财政厅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