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民族地区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集中供养全覆盖工作
2014年10月16日 13时50分
来源:
省民族宗教委
我省民族地区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集中供养全覆盖工作。在受益对象自愿的前提下,对民族地区城乡“三无”人员、“五保”对象和孤儿全面提供集中供养。按照“三无”人员和“五保”对象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孤儿每人每月1130元的标准提供生活费;对福利机构房屋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按照每新增一张床位3.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计划安排8.71亿元,其中省级安排7.8亿元,市、县安排0.91亿元。目前下拨民族地区供养机构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资金6.65亿元,下达民族地区集中供养生活费省级资金1177万元。同时协调省财政帮助解决补助资金问题,使每张床位由3.5万元增加到7万元,力争顺利完成今年目标任务。
责任编辑:
雷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