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3年来筹资32亿助民族地区教育发展
我省第二个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于2011年启动,将在10年内,每年筹集7亿元以上专项资金,在民族自治地方51个县(市)分类分步实施“民族团结教育”五大工程和职业教育发展计划。3年来,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全省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大幅提高,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8.63%,初中达97.3%,“两基”人口覆盖率保持100%。与此同时,民族地区办学条件极大改善,民族地区中小学校舍面积、仪器设备总值和图书分别较2010年增加78.69万平方米、4.3亿元和650余万册,危房面积减少82万平方米。
学前教育资助体系进一步健全。自2011年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每人每年减免保教费1000元后,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对民族地区全部在园的18.9万名幼儿按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减免保教费。“9+3”免费教育计划三年共招收学生27878人,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
下一步我省将加大学前教育校舍建设力度,以农村乡(镇)幼儿园建设为突破口,在民族地区新建或改建一批幼儿园;完成民族地区38所高中阶段学校的新建和改扩建任务,确保2015年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70%。
我省还将科学规划校点布局,统筹实施集中寄宿制办学,重点打造一批上规模、质量高的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让民族地区需在校寄宿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都能寄宿学习并接受优质教育。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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