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地震灾后农房重建工作方案》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强制性标准
方案强调,农房重建选址必须做到“三避让”,即避开地震活动断裂带、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避开行洪通道满足防洪标准,将农房重建的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做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在重建工作的程序上,分为五个步骤:登记建卡、制定规划、农房设计、实施重建、房屋验收,必须做到先设计后施工,农房设计要尊重受灾农民意愿,突出抗震设防标准和相关要求,体现地域风貌特色,并坚持有证施工。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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