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培养百名省级中小学教育专家
据悉,培养将以凝练师德修养、更新教育理念、创新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增强教育教学科研素养、提升专业能力为重点,以帮助他们尽快成长为教育理论素养深厚、教育研究和创新能力强、有独特教育风格和系统教育思想、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学术领军人才。
培养对象遴选范围为:在职在岗的普通中小学(含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中小学教师培训与教研机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四川省特级教师,年龄原则上女性不超过50周岁(1963年5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8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中学教师和教研人员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教育专家培养对象遴选与培养方案》,除了符合基本条件外,有7类人员可以获得优先推荐: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教育部全国教育科研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四川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四川省学科教学竞赛、教学展评、学科说课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获得者;主持过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及以上课题、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在公开发行的专业类学术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第一作者不少于2篇)及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编(译)著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教育教学著作,且正式出版;担任主编或副主编的中小学教材通过了全国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列入教育部编制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或担任主编的中小学教材通过了四川省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列入了省教育厅编制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
按照省教育厅的规定,在各区(市)县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评审专家组评议或答辩后,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议产生四川省中小学教育专家培养对象人选推荐名单,且须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或相关官方媒体)向社会公示1周。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市(州)上报的教育专家推荐人选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省教育厅审定后在省教育厅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选将确定为“四川省‘十二五’教育专家”培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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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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