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厅进一步清理行政权力事项
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38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科技厅取消了“社会力量设立地方性科学技术奖登记管理”、“社会力量设奖及其承办机构、评审组织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的处罚”、“社会力量设奖在奖励活动中收取费用的处罚”、“推荐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科学技术奖的处罚”、“取缔社会力量未经登记,擅自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或被依法撤销登记后仍继续进行评审、奖励活动”、“生产力促进中心的认定”、“省级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认定”等权力事项,新增了科技部下放的“实验动物出口审批”、“实验动物工作单位从国外进口实验动物原种登记单位指定”。
此次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计划处、条财处、国合处、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基础处、成果处、科普处等处室抽调了骨干力量,协调配合,共同进行梳理,圆满完成任务,为全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打下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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