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四川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旅游专项规划》通过评审

  • 2013年07月23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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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17日上午,受国家旅游局委托,四川省旅游局与雅安市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召开《四川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旅游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议。国家旅游局党组成员、规划财务司吴文学司长出席会议并讲话,规划编制组组长、四川省旅游局郝康理局长,陈加林副局长、郑学炳副局长出席会议。会上,雅安市人民政府徐旭副市长介绍了规划编制情况,规划编制组副组长杨振之教授汇报了规划主要内容。 

      此次规划评审委员会由来自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专家委员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北京联合大学、四川大学、中科院成都山地所,以及四川省发改委、财政厅、住建厅、交通厅、文化厅、林业厅、环保厅等科研单位的专家组成。 

      受国家旅游局邵琪伟局长委托,吴文学司长首先对为编制《规划》付出辛勤劳动的各方面的领导、专家学者以及旅游战线的同志表示感谢。吴文学表示,国家旅游局一直高度关注四川灾区恢复重建工作,此次《规划》的编制总结吸收了“5•12”规划编制的经验,项目更加务实、更加明确,并且实现了创新和继承。吴文学还就规划文本的修改提出了具体的意见。 

      据介绍,4•20雅安芦山地震发生后,为科学有序地指导灾后旅游业恢复重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国家旅游局的全力支持和关心下,省旅游局与雅安市人民政府联合开展了《规划》编制工作:4月26日,省旅游局成立了“四川省旅游局芦山地震灾后旅游业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灾后重建规划编制、旅游项目和招商引资2个工作组);5月2日,完成制定和细化《规划》工作方案,全面启动规划编制工作。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反复修改14稿后,《规划》已较为成熟。

      此次《规划》借鉴汶川5•12地震灾后重建经验,结合雅安等重灾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按照全域旅游发展的思路,确定了统分结合的“1+4+1”旅游规划体系。“1”是指引领全区域发展的大旅游总体规划,主要从战略层面解决旅游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对接问题,即为本《规划》;“4”是指4个对接相关灾后专项规划的导则,是在旅游业总体规划中,拆引出来的4个可以对接融入到城镇建设、农村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专项规划中的旅游思路和实施项目;“1”是与省文化厅联合牵头编制的灾后恢复重建文化旅游专项规划,重点明确文化旅游部门能够具体实施的项目。 

      规划评审委员会认为,该《规划》起点高、创新点多、内容全面系统,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一致同意通过评审。 

      会后,规划编制组还将根据评审委员会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旅游专项规划。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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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旅游专项规划》通过评审

  • 2013年07月23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旅游局
  •   7月17日上午,受国家旅游局委托,四川省旅游局与雅安市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召开《四川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旅游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议。国家旅游局党组成员、规划财务司吴文学司长出席会议并讲话,规划编制组组长、四川省旅游局郝康理局长,陈加林副局长、郑学炳副局长出席会议。会上,雅安市人民政府徐旭副市长介绍了规划编制情况,规划编制组副组长杨振之教授汇报了规划主要内容。 

      此次规划评审委员会由来自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专家委员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北京联合大学、四川大学、中科院成都山地所,以及四川省发改委、财政厅、住建厅、交通厅、文化厅、林业厅、环保厅等科研单位的专家组成。 

      受国家旅游局邵琪伟局长委托,吴文学司长首先对为编制《规划》付出辛勤劳动的各方面的领导、专家学者以及旅游战线的同志表示感谢。吴文学表示,国家旅游局一直高度关注四川灾区恢复重建工作,此次《规划》的编制总结吸收了“5•12”规划编制的经验,项目更加务实、更加明确,并且实现了创新和继承。吴文学还就规划文本的修改提出了具体的意见。 

      据介绍,4•20雅安芦山地震发生后,为科学有序地指导灾后旅游业恢复重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国家旅游局的全力支持和关心下,省旅游局与雅安市人民政府联合开展了《规划》编制工作:4月26日,省旅游局成立了“四川省旅游局芦山地震灾后旅游业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灾后重建规划编制、旅游项目和招商引资2个工作组);5月2日,完成制定和细化《规划》工作方案,全面启动规划编制工作。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反复修改14稿后,《规划》已较为成熟。

      此次《规划》借鉴汶川5•12地震灾后重建经验,结合雅安等重灾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按照全域旅游发展的思路,确定了统分结合的“1+4+1”旅游规划体系。“1”是指引领全区域发展的大旅游总体规划,主要从战略层面解决旅游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对接问题,即为本《规划》;“4”是指4个对接相关灾后专项规划的导则,是在旅游业总体规划中,拆引出来的4个可以对接融入到城镇建设、农村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专项规划中的旅游思路和实施项目;“1”是与省文化厅联合牵头编制的灾后恢复重建文化旅游专项规划,重点明确文化旅游部门能够具体实施的项目。 

      规划评审委员会认为,该《规划》起点高、创新点多、内容全面系统,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一致同意通过评审。 

      会后,规划编制组还将根据评审委员会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旅游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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