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厅关于举办“舞动民族魂 唱响中国梦——四川省首届群众广场舞大赛”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局: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在文化繁荣发展上带来的可喜变化,展示天府大地群众昂扬向上的崭新风貌。四川省文化厅决定举办“舞动民族魂 唱响中国梦——四川省首届群众广场舞大赛”。通过此项主题文化活动,丰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内容,培育发掘一批农村群众文化队伍,打造一批具有突出影响力和推广价值的群众文化品牌,展示具有浓郁蜀风乡情的民族民间艺术之乡风采,发现民间精彩,激发民间活力,凝聚民众力量,印证文化力量,促进公共文化事业蓬勃发展。现通知如下:
一、赛事安排
(一)赛事内容:以群众广场自娱自乐表演为主要形式的民族民间艺术、民俗舞、健身舞、团体操、街舞等。
(二)赛事程序: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阶段。
1、初赛:由各市、州组织基层县(市、区)乡镇、社区群众广场活动队伍开展比赛;
2、复赛:以录像比赛的方式进行。
报送材料:
(1)各市、州在初赛中选拔推荐优秀节目2-3个制成DVD光碟(每张光盘只录制一个作品,其中应有一个青少年表演的街舞);
(2)报送“舞动民族魂 唱响中国梦——四川省首届群众广场舞大赛”《参赛节目报送表》(见附件);
将有关资料以纸质和电子版方式于2013年8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报送至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
3、决赛:决赛方式另行通知,部分获奖节目参加四川省首届群众广场舞大赛闭幕式暨汇报公演。
(三)节目要求
1、具有广场表演特征,贴近百姓,集艺术性、娱乐性、观赏性于一体,具有浓郁的乡土和地方特色、健康快乐、感染力强。
2、每个节目人数不超过36人(含领队、编排、工作人员等,男女不限)。
3、舞蹈音乐以录音伴奏为主,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
二、时间安排
2013年7月25日——8月15日为各县(市、区)比赛时间;
2013年8月15日——8月30日为各市州初赛选拔时间;
2013年9月上旬为复赛录像评比选拔时间;
2003年9月下旬决赛并举办闭幕式暨汇报公演。
三、设奖评奖
(一)设奖: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若干,另设组织奖,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
(二)评奖:大赛组委会聘请全国知名媒体人、高等院校、省直院团专家等组成评委会,根据参赛节目的思想性、艺术性、创造性、特色性及总体呈现的表现力、感染力进行评奖。
四、其他事项
参加决赛各单位演员往返成都交通路费自理,决赛期间食宿由组委会负责安排。
联系人: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蒲渝成 李云飞
电话:028-86249088 邮箱:scswhtswc@163.com
四川省文化厅
201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