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全省将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 2013年05月09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省食品安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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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四川省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与四川省法制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今年4月至12月,全省将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活动重点针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严重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对隐藏在此类刑事犯罪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一律严格依法查办。

      保障民生:重点监督危害民生犯罪

      据了解,此次专项监督活动主要以食品药品安全、涉农惠农、卫生教育、环境资源、劳动保障、社会管理等领域严重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为监督重点,从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危害民生的问题入手,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发生在群众身边、侵犯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危害民生犯罪案件。

      发动群众:举报相关职务犯罪线索

      为此,省检察院和省法制办联合成立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全省各级相继成立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本地近年来危害民生刑事犯罪案件的特点,确定当地专项监督活动的重点领域和环节,组织实施专项监督活动。

      同时,发动群众举报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案件,提供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违法行为线索及其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

      排查清理:依法监督查办涉罪案件

      下一步,全省各级检察院和法制办将组织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卫生、教育、环保、劳动保障等与民生案件监管相关的行政执法机关,对2010年以来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排查清理。

      对排查中发现的涉嫌危害民生刑事犯罪案件线索,全省各级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要严格依法及时监督移送和立案侦查,并及时将案件移送和立案、不予立案或撤案文书抄送检察机关。

      同时,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案件,上级要进行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对立案侦查的重大、疑难案件,同级检察机关可以视情况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引导证据收集,促进案件依法及时办理。对隐藏在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坚决依法查办。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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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将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 2013年05月09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省食品安全信息网
  •   从四川省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与四川省法制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今年4月至12月,全省将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活动重点针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严重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对隐藏在此类刑事犯罪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一律严格依法查办。

      保障民生:重点监督危害民生犯罪

      据了解,此次专项监督活动主要以食品药品安全、涉农惠农、卫生教育、环境资源、劳动保障、社会管理等领域严重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为监督重点,从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危害民生的问题入手,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发生在群众身边、侵犯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危害民生犯罪案件。

      发动群众:举报相关职务犯罪线索

      为此,省检察院和省法制办联合成立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全省各级相继成立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本地近年来危害民生刑事犯罪案件的特点,确定当地专项监督活动的重点领域和环节,组织实施专项监督活动。

      同时,发动群众举报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案件,提供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违法行为线索及其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

      排查清理:依法监督查办涉罪案件

      下一步,全省各级检察院和法制办将组织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卫生、教育、环保、劳动保障等与民生案件监管相关的行政执法机关,对2010年以来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排查清理。

      对排查中发现的涉嫌危害民生刑事犯罪案件线索,全省各级专项监督活动领导小组要严格依法及时监督移送和立案侦查,并及时将案件移送和立案、不予立案或撤案文书抄送检察机关。

      同时,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案件,上级要进行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对立案侦查的重大、疑难案件,同级检察机关可以视情况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引导证据收集,促进案件依法及时办理。对隐藏在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坚决依法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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