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和省发改委联合发文要求做好2013年全省重点项目建设涉林工作
一是强化指导,主动做好服务。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按照“提前介入,依法加快”的原则,依据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主动搞好工作配合和沟通衔接,确保各项重点项目涉林工作顺利按时圆满完成。
二是明确职责,限时审核上报。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确定专人负责重点项目涉林工作,按照“程序不减、高效推进”的原则,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依法加快重点项目涉林各项报批工作。
三是积极协调,建立沟通机制。要求各级发展改革、林业主管部门建立横向和上下沟通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沟通协调,互通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在推进过程中涉林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依法履职,加强林地监管。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宣传工作,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防止违法使用林地及违法采伐林木等行为的发生。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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