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交通运输厅航务局安排部署全省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 2013年05月02日 00时00分
  • 来源: 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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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月27日,交通运输厅航务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川交航安监〔2013〕37号),对2013年全省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做出全面安排部署。

      交通运输厅航务局强调,各地、各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汛期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防大汛、抗大洪、战大灾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牢牢绷紧水上交通安全这根弦,主动作为,全面履责,为“4·20”芦山地震灾后重建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

      要求各地、各单位,一是要严格执行六不发航、客渡船签单发航、第一次洪峰超过警戒水位线停航、汛期水情传递制度、“救生衣行动”等行之有效的水上交通安全制度和做法。二是要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4·20”芦山地震受灾地区航务海事机构要对辖区渡口码头、港口、航道排查震损情况,甄别受损情况、险情类型、影响范围和风险程度,务必在主汛期来临之前消除安全隐患。三是要强化海事现场监管,强化一线监管力量及CCTV、AIS与现场巡航巡查联动,重点开展对学生渡、赶场渡、旅游水域、船舶密集区等重点水域的巡航巡查力度和频次。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对巡航和救助等基础装备进行必要补充,开展水上应急搜救演习,在实践中检验搜救机制和搜救队伍。厅航务局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保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坚决打赢汛期水上交通安全攻坚战。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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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厅航务局安排部署全省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 2013年05月02日 00时00分
  • 来源: 交通运输厅
  •   4月27日,交通运输厅航务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川交航安监〔2013〕37号),对2013年全省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做出全面安排部署。

      交通运输厅航务局强调,各地、各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汛期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防大汛、抗大洪、战大灾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牢牢绷紧水上交通安全这根弦,主动作为,全面履责,为“4·20”芦山地震灾后重建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

      要求各地、各单位,一是要严格执行六不发航、客渡船签单发航、第一次洪峰超过警戒水位线停航、汛期水情传递制度、“救生衣行动”等行之有效的水上交通安全制度和做法。二是要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4·20”芦山地震受灾地区航务海事机构要对辖区渡口码头、港口、航道排查震损情况,甄别受损情况、险情类型、影响范围和风险程度,务必在主汛期来临之前消除安全隐患。三是要强化海事现场监管,强化一线监管力量及CCTV、AIS与现场巡航巡查联动,重点开展对学生渡、赶场渡、旅游水域、船舶密集区等重点水域的巡航巡查力度和频次。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对巡航和救助等基础装备进行必要补充,开展水上应急搜救演习,在实践中检验搜救机制和搜救队伍。厅航务局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保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坚决打赢汛期水上交通安全攻坚战。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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