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国家级集体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可望提高至每亩每年15元
2013年05月10日 00时00分
来源:
林业厅
据国家林业局有关部门通报,财政部拟于近期出台政策,将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从目前的每亩每年10元提高至每亩每年15元。按提高后的标准测算,中央财政安排四川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每年将增加约3.6亿元,全省1000余万户林农人均年增收将超过10元;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和川西藏区等特殊连片贫困地区每年将增加约2.8亿元,必将对促进林农脱贫致富发挥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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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