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加强兽药行业监管 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进一步强化兽药经营监管。全面实施兽药GSP制度,坚决清理未达到兽药GSP要求的兽药经营门店。加强GSP后续监管,对各兽药连锁经营企业及其直营、连锁加盟店,按统一进货渠道、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质量标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连锁经营行为。加大兽药经营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进货渠道混乱、购销渠道记录不完整以及销售假劣兽药等违规经营行为。对非法产品一律实施清缴销毁,追根溯源,立案查处。
三是进一步强化兽药安全使用监管。集中开展一次“兽药宣传月”活动,引导养殖者合理、规范用药。充分利用基层防疫队伍,将安全用药知识宣传到村、普及到户。督促养殖场(户)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制度,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提升科学合理用药水平。加强对动物诊疗机构、兽医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在动物诊疗行为中使用禁用药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畜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不断扩大兽药残留抽检范围和批次,严格执行畜产品兽药残留追溯制度,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
责任编辑:
高正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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