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全力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安置工作
省民政厅高度重视孤老、孤残、孤儿救助安置工作,将其作为安置重点给予特别照顾。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做好“4.20”芦山县地震灾区孤老、孤残、孤儿救助安置工作的紧急通知》中明确要求,各地接收的救灾物资要优先用于灾区“三孤”人员以及暂时查找不到家人的老人和儿童。对于散居的“三孤”及新增“三孤”人员要将他们就近安置到社会福利机构,如安置有困难,省民政厅协调转移到邻近的福利机构临时安置;对于暂时查找不到家人的老人和儿童,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帮助其查找家人,让他们早日回到亲人身边;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按照政策做好地震新增“三孤”人员救助安置工作。对因灾造成的“三孤”人员和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具体问题,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正在研究相关政策。根据各地统计,目前我省暂无新增孤老、孤残、孤儿数据上报。下一步,我们在继续做好新增“三孤”人员统计等工作的同时,做好在此次地震中受灾的原有“三孤”人员的救助安置工作,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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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正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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